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宜良马街复合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良马街复合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宜良县和嵩明县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宜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绿盟 (略)
建设内容:新建1回起于110kV马街光伏升压站,止于220kV余屯变的110kV输电线路,线路全长24km(括0.27km进站电缆和23.73km架空线路,约5.58km位于宜良县,约18.42km位于嵩明县);全线路共建设铁塔91基(耐张塔42基,直线塔49基),与110kV匡远光伏升压站送出线路存在“T接”,T接点为J76塔基。工程总占地面积约2.299hm2,其中塔基永久占地约0.4458hm2,临时占地约1.8532hm2。总投资22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施工过程,包括塔基基础开挖、杆塔及输电线路架设等。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堆放管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开挖土方时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时段实施土方、易产尘工序作业;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固体废弃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土地平整、覆盖和复垦,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2、 水环境保护措施:不设施工营地;加强施工管理,跨越河流段线路临时施工点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将废渣和建筑垃圾弃入水体,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河流清洗车辆器具等行为。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检修和维护,避免漏油;线路工程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严格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沿线水体。
优化线路方案和塔基布局,避让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减少导线穿越水源区长度和塔基占地面积;开展水源保护宣传教育,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严格行为规范并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优化施工场地布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便道、施工营地、牵张场。优化施工时序,缩短水源保护区内的塔基施工时间。
3、 声环境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维护保养施工器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敏感区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低速、禁鸣。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收集,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材料处置场所处置;塔基处开挖的下层土用于基础回填,表土回用于复耕和绿化覆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被回用,无弃土石方;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实施统一收集,下班后随车拉走,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公共设施。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涉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对设计的路径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避让了麻箐水库一级保护区。施工时架空线路通过林区采用高塔跨越方式,不砍伐通道;架线过程施工工艺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牵张技术,严禁砍伐电力通道。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区域,做好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宣传警示教育,严禁随意砍伐林木,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对施工临时占地、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和恢复等措施,降低和缓解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三、 项目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电磁环境影响、架空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影响、固废影响。噪声主要为单回路输电线路电磁可听噪声,固废为废旧电气元件、金具;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和架空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影响。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电磁环境影响防护措施:架空线路在经过居民区时,结合4kV/m等值线预测结果,建议提高导线高度至9.35m,或将新增建筑物层数控制在一层;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GB50545-2010)设计、建设;保证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塔基地线均接地良好;在线路铁塔座架上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避免人员触碰导线发生意外;对线路周边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运行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辐射知识的培训。
2. 水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行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
3.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4.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线路运行期主要为电磁可听噪声,需合理选择送电导线结构,加强导线设备检修维护。
5. 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为废旧电气元件、金具等一般固体废弃物,通过分类收集、回收处理,综合利用,固废能得到合理地处置,运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不涉及。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宜良马街复合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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