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 (略) 场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23年10月起,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县开展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重点整治2022年1月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一、受理内容
1.招标人方面:规避招标、先建后招、明招暗定等虚假招标行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活动,或为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请托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纪行为。
2.招标代理机构方面:不履行或规避招标投标法定程序;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干扰、诱导及勾结评标专家意向评标等。
3.投标人方面:围标、串标及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
4.评标专家方面: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程序、方法开展评审活动;收受财物或好处不公正评标;与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串通,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等。
5.中标人方面:不按投标承诺履约,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等;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只中标不履约,反复参与投标,扰 (略) 场秩序等。
6.市场公平公正方面: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定制参数”“量身打造”招标文件;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等。
二、受理电话
县纪委监委:0977-*
领导小组办公室:0977-*
三、信函邮递地址
(略) 海西州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邮箱地址
五、来访地址
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县纪委监委
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举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0日。
乌兰县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