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分局
关于吉林科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1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 (略) 拟对吉林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项目1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项目1期 | (略) 上营镇平安村车家漫子屯 | 吉林 (略) | 吉 (略) | 新建1条在封闭车间年产#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生产线,新建4t/h木片燃烧机(为热风炉,属于工业炉窑)。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冬季办公楼通过现有70kW空气能设备进行取暖;生产用热由以生物质成型为燃料的木片燃烧器提供。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燃烧器烟气须采取有效 (略) 理措施,确保烟尘及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及表4二级排放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不低于17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封闭生产车间、洒水降尘等无组织防控措施,确保厂房 (略) 粉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须经油烟 (略) 理后由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确保厨房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中的小型饮食业最高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的食堂废水 (略) 现有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运至 (略) (略) 理 (略) 理。防渗化粪池、隔油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高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略) ,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略) 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委托环 (略) 置;集中收集落地灰、废编织袋、铁质杂质、工序回收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集中收集燃烧器灰渣,定期外卖用作农肥。废布袋由厂家回 (略) 理。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