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相较于之前的方案有哪些变化?
本次调整后全县环境管控单元由21个调整为19个,总体格局保持稳定。主要调整包括4个方面:
(一)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按照优化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予以整合。个数由15个减少为11个,面积占比由46.55%调整为44.3%,较上一轮减少2.25%。
(二)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分。个数由3个增加至5个,面积占比由7.51%调整为7.2%,较上一轮减少0.31%。
(三)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个数保持3个不变;面积因原重点管控单元及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减少,占比由45.95%调整为48.5%,较上一轮增加2.55%。
(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环境准入要求。本次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层级框架不变,根据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发布以来,国家、 (略) 及石柱县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等文件更新情况,结合调整后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突出问题及环境质量目标,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实施差异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