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 (略) 燃气管道老化等更新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和垫江县 (略) 燃气管道老化等更新改造工程(二期)EPC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垫江县 (略) 燃气管道老化等更新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和垫江县 (略) 燃气管道老化等更新改造工程(二期)EPC”招标文件有关补遗通知如下: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变更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7.2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变更如下:
7.2施工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日9:30。
(略) 垫 (略)
重庆渝东勘 (略)
2024年11月15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