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内蒙 (略)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我旗对全旗城镇开发边 (略) 部优化调整。为提高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说明:
(一)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63.com
2、联系电话:*
3、邮寄地址:额济纳旗 (略) 312室
注: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调入规模为准,确保优化后规模、面积及拓展倍数与原方案保持一致。优化后 (略) 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额济纳旗 (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