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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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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方提供的型号规格组织交货,确保需方使用要求, (略) 件质为货到12个月或正常使用6个月,其余质保正常使用3个月(易损易耗件除外)。供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全额赔偿。 买卖双方同意,若卖方标的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形经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卖方自愿承担没收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商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合同要求为进口产品,而发现为国产件,卖方需更换成进口产品,并承担两倍货值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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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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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附合格证或质保书等技术资料。以需方仓库实收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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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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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应符合标的物运输与存储要求,免费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并在外包装 (略) 名、货物名称、批号等,确保途中不受损害,若损害,由卖方负责免费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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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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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定仓库,并由卖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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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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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按照需方实际通知的数量送至买方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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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货款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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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报价格为含17%增值税价,包括运输费、包 (略) 有费用。货到验收合格凭全额发票入账后付款,现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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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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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确认。(2) (略) 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 (略) 生产的合格品。 (3)投标 (略) 串标 (略) 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4)投标单位自愿交纳3000元人民币作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如没有中标,保证金当即退还。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七天内与需方签订供货合同,否则视作违约罚没该保证金(签订合同时,该合同保证金待需方在合同有效期 (略) 完毕后全额退还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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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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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有效期限至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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