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挂牌出让主体以挂牌方式有偿出让 (略) 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将公共 (略) 场化配置,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通过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公共停车位的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挂牌出让标的概况
标的代码 | * | 所属行业 | 公共基础设施 |
标的位置 | (略) 黔城、 安江城区 | 标的类型 | 挂牌资产经营权 |
标的挂牌 底价 | 14000万元 | 标的当前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起始 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9日16时00分 |
标的踏勘 时间 | 2023年2月7-8日 | 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截止时间 | 保证金金额:20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16时00分 |
竞价时间 | 2022年02月09日16时00分-2022年02月09日16时30分 |
标的物基本情况和数据: (略) 黔城、安江城区路边及人行道公共停车位共计7356个(含规划新增2920个),充电桩850个,具体如下:
(略) 公共停车位及充电桩分布情况表 | ||||||
序号 | 城区 | 路段 | 停车位(个) | 规划新增 | 充电桩 | 备注 |
1 | 黔城 | 芙蓉西路至中路 | 375 | |||
2 | 芙蓉东路 | 107 | ||||
3 | 滨江路 | 504 | 500 | |||
4 | 玉壶路 | 282 | 200 | |||
5 | 镡城路 | 394 | 400 | |||
6 | 冰心路 | 276 | 500 | |||
7 | 雪峰大道 | 292 | ||||
8 | 龙标大道 | 896 | ||||
9 | 滨湖路 | 40 | ||||
10 | 人民路 | 78 | ||||
11 | 黔阳路 | 26 | ||||
12 | 开元大道 | 442 | 600 | |||
13 | 荷塘路 | 241 | ||||
14 | 禾花路 | 24 | 400 | |||
15 | 兰花路 | 32 | 100 | |||
16 | 清风路 | 19 | 120 | |||
17 | 安江 | 公园路 | 86 | |||
18 | 商业东路 | 64 | 50 | |||
19 | 商业西路 | 90 | 50 | |||
20 | 老安江镇政府门口 | 23 | ||||
21 | 隆平商贸城 | 56 | ||||
22 | (略) 门口(稻源南路) | 54 | ||||
23 | 佳慧路段(稻源中路) | 35 | ||||
24 | 稻源北路 | 150 | ||||
25 | 稻丰路 | 500 | ||||
26 | 稻乡路 | 200 | ||||
27 | 红星路 | 400 | ||||
合计 | 4436 | 2920 | 850 |
第二部分竞价条件及交易指南
一、竞价条件
(一)出让期限:本次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期限:20年。
(二)出让底价:本次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底价为:14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具备智能化停车经营管理能力;
(3)企业或自然人对外无债权债务、产权等诉讼事项;
(4)受让后有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及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
(五)标的交割: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付清全款之日起60日内,出让人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手续。
(六)与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挂牌截止日确认受让方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日对其挂牌结果予以公示,5日公示结束后,向受让人核发特许经营权交易凭证;受让人持特许经营权交易凭证,自挂牌截止日起7日内须与出让方签署《 (略) 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并须根据成交结果和《 (略) 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约定及时足额向 (略) 财政局缴纳出让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与转让方签署《 (略) 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或签署《 (略) 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后拒绝或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受让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须在出让方所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 (略) 场化配置经营。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挂牌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 (略) 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一期)出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交易指南
(一)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注册、CA认证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二)现场展示:/
(三)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交易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6时前
(1)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C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竞价开始之日16: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子账户(意向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并在其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后产生的唯一子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怀化城东支行(不接受资金代付,只接受银行转账)
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10万元
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 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注:本次竞买活动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
(六)服务费:
挂牌代理服务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人承担。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收取。
第三部分 挂牌交易须知
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 (略)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国有资产进行挂牌交易,须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挂牌出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出让标的基本情况及具体要求见项目挂牌公告。
出租标的资料仅供竞租人参考,代理机构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它连带责任。代理机构组织本次交易活动仅限于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成交后如因标的存有出租方未申报的其他情况而引起的交易纠纷,由竞得人与出租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竞价资格及要求
1.意向受让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意向受让人须为符合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产权交易经营权出让类的意向受让人需在以往出让经营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四、挂牌交易规则
1.代理机构发布挂牌公告,按规定的期限将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布,接受合法意向受让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通过一定的方式确定交易成交人。
①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有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人,则挂牌成交。
②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③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信息发布终结。
采用网上挂牌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2. 挂牌成交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竞得人发出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与相关单位签订国有产权出租或租赁协议,竞得人应按协议要求缴纳相应款项。
五、成交确认
意向受让人在自有电脑设备 (略) 公共资源中心竞价平台进行竞价, (略) 公共资源中心依据网上最终竞价结果确定成交人并发放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确认书》。
六、交易费用
1、竞得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收取)和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与出租人签订的委托协议金额收取,如未征集到受让人,由出让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不论挂牌竞价结果如何,竞价人自身在挂牌竞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价人承担。
3.竞得后的各种税费(如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房屋交易手续费等各种应收取的税费),由成交双方依据相关国家规定执行,代理机构不提供代理收取和缴纳服务。
七、违约责任
凡违反以下规定的,出让人和代理机构将视作竞价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及竞价保证金,出让方及承办方保留索赔、收取违约金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最长五年)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任何产权交易活动:
1.签署《挂牌竞价申请书》后又要求撤销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合同,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3.拒绝接收《成交确认书》、成交后拒绝签订成交合同的;
4.意向受让人在挂牌过程中恶意扰乱秩序、恶意竞价、围标串标、敲诈勒索或违反中心其他相关规定的。
5、签署成交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自身义务或有违约事实,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的。
八、挂牌相关情况说明
1.挂牌活动由相关主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监督挂牌相关事项。
2.意向受让人须全面阅读和了解挂牌公告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出租方、交易中心或相关单位咨询。如意向受让人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则视为已全面、准确理解和接受本挂牌公告的内容和标的实际情况。
3.如竞得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合同的,需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向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酌情延期。
九、挂牌公告的澄清
要求对挂牌公告进行澄清的意向受让人,均应于挂牌报名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办方,承办方在挂牌截止期前一天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受让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公告内容为挂牌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意向受让人有约束力。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有有效报价的受让人,则挂牌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信息发布终结。
(2)意向受让人提前联系预约时间统一踏勘。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无产权证明,其配套设施已完善;出让标的物按现状出让,改造 (略) 规划部门批准为准。
(4)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出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请意向人关注。
(5)本次挂牌由 (略) 财政局负责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杨浩
电 话:0745-*
地 址: (略) 黔城镇玉壶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745-*
地 址: (略) (略) 场14栋12-13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