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 (略) (略) 消防维保服务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消防维保服务商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每年1.(略)元。
4.服务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
5.项目概况:为保障我单位消防安全,现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一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 (略) (略) 的所有建筑物 (略) 域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及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电气及通讯设施、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略) 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及电、 (略) 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7号令)从业条件要求,同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合格。
2.供应商须在国家消防 (略) 和四川消防 (略) 备案合格。
3.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 (略) 范围内有常驻办公营业场所和消防维保技术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或以其它联营挂靠形式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承包单位。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1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1至4项,提供对应有效证明材料。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标准
本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木规程》(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结合采购人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编制维保方案,实施维护保养和修理,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使整个设备系统良好运行,完整好用和遇警时的万无一失。
(二)服务内容
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延长消防设施的使用寿命,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应急灯、安全出口灯、灭火器防毒面具及配套箱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略) 理、应急抢修等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根据消防设施设备的特点和对采购人日常工作的影响程度,要求对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分为三个层次:月、季度、年度检查。其中月检需对采购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测试,且不少于10%,全年对消防设施设备测试应达到100%。另外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和发生紧急故障时,服务商应配合开展临时性检查和进行紧急故 (略) 理。
2.故障应急维修要求:当消防设施设备出现紧急情况,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应急服务需求后,要求第一时间(投标人承诺应急响应时限)赶到现场,进 (略) 理或紧急维护;无法急 (略) 理的,成交消防维保单位必须抽调工程技术人员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采购 (略) 理。检修完成后出具《应急检修报告》。
3.临时检查:在重大活动前或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例行检查时,应采购人要求能够随时对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测试、配合迎检。
4.其他服务:在采购人开展重大活动时,协助采购人开展消防安全保障;为采购人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服务。
(四)维保服务主要内容及标准
1.设施设备台账和检查记录准确、及时、完整;
2.设施设备表面干净整洁、无破损,布线规范,固定部位牢固;
3.各级子系统可以正常使用,各级功能正常,系统故障及时修复;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行业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5.其他维护保养内容严格按照消防维护保养方案和消防维护保养作业手册执行;
6.为确保维保质量考核标准和服务质量,有效提高服务标准,采购人将会对中标服务商提供维保服务进行考核并作依据支付维保费用。
(五)服务档案要求
1.消防档案内容包括:工程有关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工程有关竣工资料、工程合同、消防产品说明书、《维保工程概况表》、《报警设备编码表》、《消防设备档案表》、《楼层消防设备档案》、《消防设备自编码表》等,根据实际情况协助采购人建立档案。
2.日常检查维保档案:每月月底前从四川 (略) 开展执业活动,对消防自动报警及其联动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及时上传系统;每月5日向采购人报上个月维修维护记录表、联动测试记录表、故障检修记录表、消防栓消防水压等抽检测试记录表。
(六)其他要求
1.技术指导:采购人对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建筑物进行改造施工或消防工程施工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报警系统探测点及联动控制点恢复安装的监督、指导、验收,验收后自动纳入本标的技术服务范围。
2.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人员提供技木培训,保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够进行日常的操作和管理。培训安排在每次检修/试验时进行,也可应采购人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进行,次数不限。
3.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采购人单位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一年不少于2次。
4.维保人员:成交供应商承诺派驻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负责本项目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不少于2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1年以上消防维保经验、知悉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熟悉各品牌自动消防报警统、消防联动系统、各种灭火系统、消防供电源和消防水系统等),项目负责人和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
5.成交供应商维保作业施工需做到文明有序,工程结束后恢复建筑物及环境原貌,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文明安全施工,并对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6.如在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设施、应急照明等设备、 (略) 故障不能工作,贻误灭火战机给采购人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或被消防救援部门列 (略) 罚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7.成交供应商须常备足够的易损件,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故障能够得到及时维修。维保中需要更换配件时,单次维修总价低于200元(含200元)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买更换,相应费用均由中标服务方承担;单次维修总价高于200元的,维修人员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双方共同询价后,由采购人按询价确定的品牌、规格、单价购买,经采购人验收后更换,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配件按标准质保。由于中标服务商维修操作不当造成零配件损坏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8.投标人须在德阳本地有营业场所(提供相关证明)。
9.投标人须编制《 (略) (略) 消防维护保养方案》。
四、验收及付款
1.验收标准:中标服务商合同期内应每个月对项目进行消防维护保养并如实出具消防维保结论报告。中标服务商对报告合法性负责并接受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督指导。
2.采购人随时对照中标服务商的履约承诺进行核验。如中标服务商未按照合同和履约承诺实际履行的,采购人将扣减服务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度合同款的50%;年度合同期满后,采购人确认主合同项目下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状态均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书,30日内付清剩余的合同款。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无权要求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工、成本、食宿、交通、安全、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由采购方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形成本项目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对各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项目采取两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并由比选人现场告知所有参与的比选申请人评选结果。
3.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4.报价不 (略) 场价格。 (略) 场调研或包括其他供应商在内的其他组织、人员提供证明证实,报价明显高 (略) 场价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采购人并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5.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名称: (略) (略) 消防维保服务商采购项目
报价(元) | 备注 |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 完成本项目年度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 |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
时间: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日9:00-12:00时、14:00-17:30时(北京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采购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踏勘现场。报名地点: (略) (略) 万安 (略) 北段168号,联系人:孙老师(略)。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身份证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00秒。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一套)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 (略) (略) (略) 377号六楼602会议室开启。如有变化,将提前1日通知。
4.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自行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采购公告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
公司法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属于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证明(加盖鲜章)及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7.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万安 (略) 北段168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