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4年,市政府明确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工业投资、技改投资、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均增长8%以上”。为压实各地工业经济发展责任,鼓励争先进位,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年初定目标、年内抓落实、年末强考核,科学设置考核规则,全面调动各地、各企业积极性,实现“数与税”的同步增长,奋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 (略) 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基础上, (略) 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对原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形成了《20 (略) 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1月22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文征求各区县政府、黄山高新 (略) 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略) 经济和 (略) 站进行了为 (略) 上征求意见。截止反馈期满,各区县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反馈意见建议6条,市直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3条;经与反馈单位沟通后,同意采纳4条意见建议; (略) 上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反馈。3月19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考核办法(送审稿)》, (略) 政府常务会审议。4月2日, (略) 司法局合法性审查。4月7日, (略) 场监管局公平竞争性审查。4月10日,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4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核促发展,完成2024年工业经济考核工作,确保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完成。
五、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分为共5个部分,分别为“考核对象、奖项设置、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考核程序、通报表扬”。
1.考核对象。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2.奖项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3.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一是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设置工业经济发展11项考核指标,主要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 (略) GDP目标任务完成,在工业考核中,11项发展指标中突出设置GDP核算有关核心指标7项,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新增入规企业数、技术改造投资、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工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合计85分,占考核总分85%。为鼓励各地工业发展争先进位,设置8个加分项内容,分别为 (略)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工业项目建设、鼓励工业项目招引落地、鼓励产业集群发展、鼓励争先创优。对确保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目标任务,设置减分项,对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末位和本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 (略) 平均水平分别减5分。二是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根据年度入库纳税情况, (略) 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有重大涉税风险的企业不作为工业纳税二十强评价对象。
4.考核程序。一是自评总结。组织各地填写考核自评表和总结,报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考核评审。 (略) 直部门对各地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评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后,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通报表扬。市政府分别对2024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六、创新举措
1.提前出台考核办法。 (略) 领导要求,提前年初出台考核办法,更好指导各项工作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2.优化加分项内容。为更好鼓励各地争先进位,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将5项加分项增加至8项加分项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优化提升。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经济运行科具体实施,确保考核工作有组织保障。
2.程序合法。 (略) 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开展年度工业经济考核工作,组织各区县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报送自评表、自评总结和自评材料;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考评工作组,对各地自评情况进行考核评审,提出考评初步意见;经市经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树立典型。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发文对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树立典型、鼓舞干劲,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政策咨询
如有对《考核办法》不理解之处,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咨询电话:0559-*,联系人:章继东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