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自然灾害及风险普查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综合自然灾害及风险普查项目,该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共9个项目尾款,分别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系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支撑项目、琼中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略) 政设施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琼中县交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预算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主管部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负责人:王文志
项目概述: (略)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和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琼灾险普办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开展综合自然灾害及风险普查。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预期总目标。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县涉及的承灾体风险隐患底数,查明我县重点地区承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切实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开展普查工作,各项工作均已按时完成,年度申请资金已全部完成拨付。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3年共申请县级财政资金321.*元,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支出,支出率100%。
(一)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系统)。该项目投资金额146.*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项目工期进度和相关合同规定支付比例,经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支付,2021年项目资金已累计支付132.*元(90%进度款)。2023年,普查数据汇交,国家与海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室成果审核通过后支付14.*元。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支撑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73.*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项目工期进度和相关合同规定支付比例,经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支付,2021年支付44.*元,2022年支付22.*元,项目资金已累计支付66.*元(90%进度款)。2023年,普查数据汇交,国家与海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室成果审核通过后支付7.*元。
3.2022年,根据《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第9次常委会会议纪要》:
(1)2022年,我局和县林业局签订《琼中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三方合同,合同金额276.*元,2022年并根据进度支付243.*元。2023年支付合同款32.*元。
(2)2022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略) 政设施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三方合同,合同金额*元,2022年并根据进度支付139.*元。2023年支付合同款59.*元。
(3)2022年,和县水务局签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三方合同,合同金额*元。2022年我局向财政局申请支付7.*元(累计10%进度款)和52.*元(累计80%进度款)合计*元进度款,但因国库停止审核支付进行了退回。2023年再次申请支付*元(累计100%进度款),已完成支付。
(4)2022年,和县交通运输局签订《琼中县交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三方合同,合同金额27.*元。2022年我局向财政局申请支付*元(80%进度款),但因国库停止审核退回。2023年再次申请支付27.*元,已完成支付。
(5)2022年,和县地震局签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服务》三方合同,合同金额33.*元。2023年支付33.*元,已完成支付。
(6)2022年,和琼中气象局签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三方合作协议》三方合同,合同金额58.*元,2022年支付47.*元。2023年支付11.*元。
(7)2023年,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三方合作协议》三方合同,合同金额59.*元,2023年已完成支付。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系统)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项目已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支撑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项目已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
3.琼中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该项目县林业局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签订三方合同后该项目由县林业局组织验收,由我局进行资金支付。
4. (略) 政设施风险普查,该项目县住建局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签订三方合同后该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验收,由我局进行资金支付。
5.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该项目县地震局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已完成已完成三方咨询报价流程。签订三方合同后该项目由县地震局组织验收,由我局进行资金支付。
6.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该项目县水务局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已完成三方咨询报价流程,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水务局于2021年已支付*元。
2022年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合同金额为*元,签订三方合同后该项目由县水务局组织验收,由我局进行资金支付。
7.交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该项目县交通运输局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已完成三方咨询报价流程,交通局于2021年已支付*元。
2022年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合同金额为27.*元,签订三方合同后该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由我局进行资金支付。
8.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该项目琼中气象局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琼中气象局于2021年支付*元。
2022年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合同金额为58.*元,签订三方合同后该项目由琼中气象局组织验收,由我局进行资金支付。
9.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该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资规局未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前已完成招投标流程并支付135.*元。
2023年与我局签订三方合同,合同金额为59.*元,签订三方合同后该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和资规局组织验收,由我局进行资金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各行业部门开展风险普查工作,切实履行对项目的计划、资金、档案及项目实施全程管理的责任,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节约情况。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产生的费用控制成本,做到成本节约。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为全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实地调研,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低于年初的绩效目标设定,后续项目绩效填报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绩效目标符合工作实际。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