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后需进行“环保设备竣工公示”。根据环评批复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本项目需配套废气治理装置。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兰山区姜坤家居店
项目名称:年产60万件桌椅项目(一期工程)
法人代表:姜总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UWTG56W
环评批复号:临兰审服字[2023]160号
环评批复日期:2023年4月11日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由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炉燃烧机头配套低氮燃烧器,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燃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下脚料、废焊丝头、焊渣、废布袋、废包装箱、滤芯除尘器集尘、布袋除尘器集尘、废光氧催化灯管、废活性炭、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以及根据噪声产生的位置和特点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自即日起,公示期20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