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江西省铅 (略) 将于从2024年4月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铅 (略) (略) (略) (户名:江西省铅 (略) ,网址:http://**)公开变卖叶晓军、甘怡共同共有的位于 (略) 铅山县河口镇城南汇景新城1号楼24号店铺、河口镇城南汇景新城1号楼营业房(2楼)的两套房产,现公告如下:
(略) 铅山县河口镇城南汇景新城1号楼24号店铺、河口镇城南汇景新城1号楼营业房(2楼)的两套房产所有人为叶晓军、甘怡(共同共有),根据《房产使用权证》显示,房产证号分别为铅房权证铅字第*号和铅房权证铅字第*号,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框架结构,土地证号为铅国用(2013)第城镇商发1502号和铅国用(2013)第城镇商发1503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终止日期为2049年10月27日。标的物坐落于铅山县河口镇城南汇景新城1号楼,共5层,标的物位于24号店铺1层和1号2层营业房,目前1层店铺内已搭建楼梯,可从1层通往2层。
房产证号为铅房权证铅字第*号和铅房权证铅字第*号的房产面积分别为50.40平方米和278.01平方米。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94平方米和60.32平方米。
标的物位于铅山县城城南,靠近铅山县第二中学,周边住宅商业聚焦,靠 (略) ,交通便利,有铅山302、303 (略) 公交经过。
抵押情况、质押情况、留置:有抵押;抵押权人:江西铅山农村 (略) 。
占有情况和租赁情况:案外 (略) ,该占用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变卖价:*.92元,变卖预缴款:*.92元(含保证金),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转让后相关税费费用由竞买人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住建、不动产登记、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 (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再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4年3月30日15时至15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10日内缴纳,详 (略) 。付款方式为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铅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铅山县支行,帐号:*2470),如竞得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余款,所冻结的保证金按照最新变卖规则处理。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变卖未成交的,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略) 杨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793-*
联系地址: 江西省铅山县河口镇凤凰山大道,铅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