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 (略) 、 (略) (略)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年)>的通知》(医保发〔 * 〕 * 号)的要求,现将 * 年国家新增谈判药品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公示内容
* 年国家新增谈判药品结果(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 * 日至 * 日。
* 、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 * 日 * : * 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 * (略) (略) 。
* 、其他事宜
公示期结束后,如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 年国家新增谈判药品结果将于 * 年1月 (略) ,本次国家谈判药品应尽快建立配送关系。相关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到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可通过“ (略) 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选择 * 家或多家配送企业、维护配送关系有效截止日期、确认配送关系。同时,各药品生产企业 (略) 药品采购“两票制”的要求,将药品及时供应到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人民大街 * 号, (略) 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 * 室。
联系电话: ***
(略) 省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