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县城清洁供暖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二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一、公告内容:
现将本项目之前变更与澄清统一整理,以本次变更为准:
1.原招标文件资质条件: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变更后: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原招标文件: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变更后: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原招标文件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有资质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三年度(2021 年-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变更后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有资质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三年度(2021 年-2023 年)或(2020 年-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均以变更后的澄清文件中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为准。
5.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0 10:00;
变更后:2024-03-25 09: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欣兴荣 (略) |
地 址: | 地 址: (略) (略) 71号安泰大厦西座1151室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 话:0970-* | 电 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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