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恺卓昂 (略) 年产*片3D车载、触控显示屏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片3D车载、触控显示屏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恺卓昂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安徽恺卓昂 (略) 年产*片3D车载、触控显示屏生产线项 (略) 凤台县凤台经济开发区桂集孵化器产业园,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租赁园区7栋4F标准化生产厂房,1栋6F办公楼(含裙楼食堂2F),1栋7F宿舍楼。生产厂房内布设全自动扫光机、全自动CNC、全自动激光切割机、全自动丝印机、全自动钢化线、光学镀膜机、精密切割机、数控机床等。
设备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107-*-04-03-*。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喷保护液工序有机废气、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及其烘烤废气、镀AF工序有机废气及其烘烤废气。喷保护液工序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及其烘烤废气、镀AF工序有机废气及其烘烤废气由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过程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玻璃浸泡废水、清洗废水和车间保洁用水。其中玻璃浸泡废水、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池+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合并,与纯水机制备产生浓水一并经厂区废水排放口排入桂集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永幸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清单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