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21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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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双槐树乡庆家沟村锑矿生态修复项目 | 2024年2月21日 | 报告表/河南 (略) | 卢氏县 (略) | 卢氏县 (略) 拟投资6720万元,对庆家沟村锑矿进行矿山修复工程,在采矿区内修建挡土坝、护坡堰、对可复垦区进行复垦、同时修建矿井水处理厂处理矿井涌水。主要建设:建设12m的混凝土桥梁一座、日处理480m3的矿井水处理厂一座、挡土坝270m、护坡堰1600m3、复垦区域播撒草籽、树籽面积2900m2;修筑地表排水明渠、暗渠共计500米;修建矿区公路280米。 | 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设置施工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头,进行湿法作业;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需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施工物料需集中堆放并加盖蓬布;渣土车辆需密闭运输;采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并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二)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配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期间及时清扫地面,清理土料、粉尘、渣土等,避免这类物质进入河道进而影响地表水环境。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降噪措施,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开挖土方全部回填,不产生弃土。 (五)生态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减少植被破坏并及时恢复植被;严格控制工程活动范围;永久占地表土剥离,用于生态修复;设置排水沟、截水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