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木垒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项目
(略) : *** 3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尔满江·哈里 ***
报价起止时间:2022-04-20 16:19-2022-04-24 15:00
采购单位: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环境影响评估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环境影响评估服务; 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相关法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木垒县木垒镇三眼泉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型)、木垒县三眼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型)2个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状况评估,验收标准为通过昌吉州及自治区的技术审查。;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 .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并提交①“信用中国”网站、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询价人资格要求;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需具备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的能力;且熟悉昌吉州水源地评估的相关上报流程,方便后期修改及协助上报工作,供应商需提供昌吉州范围内水源地评估等相似业绩且不少于1项。
4.踏勘现场; 因本次水源地评估工作包括2020年木垒县新增的三眼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今年为首次评估,为保证供应商严格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合格服务,需对水源地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前往昌吉 (略) (略) 办理现场踏勘手续,获取有关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 (略) 发生的自身费用(交通、人员、住宿及其他不可预见事项),未进行实地现场踏勘的中标单位,视做未按要求履约,按 (略) 理。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昌吉 (略) (略)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技术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相关法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木垒县木垒镇三眼泉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型)、木垒县三眼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型)2个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状况评估,验收标准为通过昌吉州及自治区的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