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员工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略) 员工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略) 员工食堂服务(包含食堂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工作装、菜品研发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厨房员工和服务人员,负责餐厅和人员日常管理,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考核。
(一)食堂基本情况:
(略) 员工食 (略) 渝中区人和街74号。招标人可为投标人提供1间休息室,投标人在合同期限内按规定用途无偿使用。
(二)就餐情况:
1.餐区早餐约350人,午餐约900人,晚餐约100人,遇接待或招标人单位加班人员就餐临时通知投标人,用餐人数浮动在上述数据的上下约50人;
2.公务接待用餐、会议用餐服务,采取配餐、自助餐等形式,菜单、价格等按招标人要求制作;
3.招标人要求的其它用餐服务。
2.2 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合同按年签订,单个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更换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中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合同、招标人要求及行业相关要求提供服务,若不能达到前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通知到场时间为准,相关配置人员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正式开始工作。
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场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计算方式如下:
1.延误天数累计在10个日历日以内的,每延迟一天扣除中标人合同款的1%,以此类推;
2.延误天数累计超过10个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
2.3 服务地点: (略) 渝中区人和街74号。
2.4 标段划分: /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2 R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 (略) (http://**)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应通过“渝企采”电子交易系统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收到推送的招标文件起至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渝企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渝企采”电子交易系统,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渝企采”电子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佳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人和街31号 地 址: (略) 渝中区人和街31号
联 系 人: 郭老师 联 系 人: 姚老师
电 话: * 电 话: 023-*
2024 年 0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