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改审批字〔2023〕30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十二道沟镇大米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和《十二道沟镇大米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十二道沟镇大米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铭评字【2023】14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十二道沟镇大米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3】15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十二道沟镇大米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项目代码:2202-*-04-01-*)。
二、建设目标:建设一座大米加工厂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地块一建设1栋大米加工厂,占地面积256.90㎡,总建筑面积436.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90㎡,地下建筑面积115.23㎡。地块二建筑面积155.18㎡,屋面更换沥青屋面瓦、室内地面拆除后恢复水泥地面、外墙涂抹外墙涂料、更换外门窗,改造后和原始建筑物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主体结构未发生改变。项目购置大米加工生产线设备和运输设备。
四、主要技术标准:地块一占地面积256.90㎡,总建筑面积436.30㎡,地块二建筑面积155.18㎡,容积率0.83万㎡/ha。
五、建设地点:十二道沟镇十二道沟村。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80.40万元。资金来源: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八、相关要求:(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四)行业管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名称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白朝鲜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