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林甸县 (略) 抚顺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略) (略) (略) )
通讯地址: (略) (略) 虎西街15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林甸县 (略) 抚顺分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章党镇二伙洛村六组
三、建设单位
林甸县 (略) 抚顺分公司
四、环评单位
辽宁英瑞 (略)
五、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章党镇二伙洛村六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一座植物油加工车间,车间内设1条年生产植物油138t的植物油加工生产线;新建一座玉米加工车间,车间内设玉米糁加工生产线、玉米面条和黄金米生产线、玉米粥罐头生产线,年产玉米糁500t、玉米面条和黄金米80t、玉米粥罐头50t/a。以及项目的配套的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拟总投资*元。
六、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玉米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源厂界浓度为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并定期清掏;玉米加工工具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加 (略) 理后运到章党 (略) 理厂;植物油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油水 (略) 理后排入沉淀池加 (略) 理,再运到章党 (略) 理厂。项目废水不许外排。
3、本项目要采用隔声设施,风机及生产机械加装减振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项目厂界东、西、北侧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1类标准,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4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要由环卫部 (略) 理;玉米糁生产产生的玉米皮,暂存一般固体暂存间,外售制作饲料;油水分离器油污暂存一般固体暂存间,外售制作饲料;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5、本项目办 (略) 域为简 (略) ,要进行简单防渗;生产车间、防渗旱厕为一 (略) ,要进行一般硬化防渗;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 (略) ,要进行重点防渗。
6、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001吨/年、氨氮0.000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吨/年、氮氧化物0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