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乐山园林公墓红枫园三区第十三排墓位采购项目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单位:
1、歌乐山园林公墓红枫园三区第十三排墓位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进行报价除原招标文件规定外,还包含在招标人指定位置安装墓位,安装费是含在材料费内,不再另行计费,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
2、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以招标人提供的本 (略) 需石材样品为标准制作墓位并向招标人提交本次招标墓位1比1墓位样品,如其制作的墓位(生产的产品)达不到业主样品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应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2年6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原招标文件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本次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文件内容为准。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答疑补遗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园林公墓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 (略)
2022年5月24日
补遗文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