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2日拟作出甘肃省张掖市黑河西总干渠上段改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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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黑河西总干渠上段改建工程(一期)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建设地点 | (略) 甘浚镇、临泽县倪家营乡 | ||
建设单位 | (略) 黑河干流管理总站( (略) 抗旱防汛抢险队)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拆除改建西总干渠上段26.388km;维修跨渠输水渡槽21座,排洪渡槽4座;拆除改建架子车桥兼渡槽15座、跨渠车桥22座、倒虹吸2座、渠道陡坡1座;改造节制分水闸7座,维修梨园河渡槽1座;改建沟水入 (略) ,新建安全防护工程56.61km,维修改建防 (略) 26km;设立渠道里程界桩碑64座;设立2座项目简介碑;悬挂安全警示牌32块。 (略) 段部分干渠穿越甘浚镇巴吉滩水厂二 (略) 、 (略) 备用水源地蓄水池二 (略)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67.#元,占总投资的0.6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及混凝土搅拌设备冲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 (略) 抑尘,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环保厕所粪污定期清运。集中式饮用水水 (略) 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用水在就近灌溉蓄水池抽取拉运,生活用水从附近村庄 (略) 购买拉运,不得违规取用水。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物料运输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并进行冲洗作业,施工过程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利用干渠右 (略) 作为临 (略) ,增加临时施工便桥10座。各施工段配备洒水车 (略) 、场地每天进行洒水降尘,做 (略) 养护。所需混凝土骨料、垫层料和块石料均外购。做好施工营地大气污染防治,混凝土拌合站配套半封闭式砂石料库,装卸、上料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水泥筒仓仓顶自带滤芯除尘器,搅拌机及料斗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施工营地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标准限值。施工营地采用电采暖,不得设置小煤炉等燃煤取暖设施。 (三)严格固 (略) 理处置措施。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渣场。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拆除废弃建筑垃圾等按照住建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清 (略) 置,不得随意堆放、倾倒、填埋。 (四)加强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涉及甘浚镇巴吉滩水厂二 (略) (略) 备用水源地蓄水池二 (略) 范围内改建渠道约3.8km,为原有渠道改建,不新增占地。在水 (略) 内除施 (略) 及临时作业带以外,禁止 (略) 内布设施工临时设施,不得扩大临时占地范围;对临时占地及临时便道 (略) ,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在水源地 (略) 域施工时,严格控制渠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减小扰动范围,禁止擅自扩大临时施工场地。施工期、工程建设完工后,应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务部门要求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恢复。 (五)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及周边噪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达标,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