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略) 石井奎新石材厂年产花岗岩石板材12万平方米、异形石材2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石井镇奎霞村工业区17号(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石井奎新石材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九邦 (略)
五、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14时—2月23日14时(10个工作日)。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附件)
七、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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