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基于高位视频监控数据的气球识别算法和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项目编号 Z(略) 项目类型 技术开发 交易专板 气象技术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10-17 挂牌截止日 2024-11-01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0 标的名称 基于高位视频监控数据的气球识别算法和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技术领域 气象 标的权证类型 权证编号 无 项目阶段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一、主要功能和关键技术介绍:
为规范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等法律法规,气象部门承担着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安全监管职责。
实际工作中,上海的民航、交通、无线电等部门已经通过“ (略) 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http://**)对无人机飞行进行信息化管控,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核验、飞行报告等,操作便捷,信息化程度高。上海气象部门目前缺乏技术手段支持,对于气球施放的监控主要依靠人工监视,存在监管效率低,取证困难等诸多问题。尤其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在机场、高铁 (略) 域,开展气球监管的工作难度大。
本项目创新性的利用铁塔高位视频监控数据,基于 (略) 络和多模态识别技术,结合本地气象部门多年积累的案例数据和监管经验,研发了气球识别算法,并且提供 (略) 域气球施放监管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具备自动监视、判别、报警、联动、取证等关键信息化功能,极大地提升了气球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产品形式
网页调用
三、时空分辨率
连续监测
四、覆盖范围
半径2.5公里
五、实现/获取方式(交付方式)
网页调用
六、可应用场景
(略) 域的气球施放监管。
技术效果与指标 本项目创新性的利用铁塔高位视频监控数据,基于 (略) 络和多模态识别技术,结合本地气象部门多年积累的案例数据和监管经验,研发了气球识别算法,并且提供 (略) 域气球施放监管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具备自动监视、判别、报警、联动、取证等关键信息化功能,极大地提升了气球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良好,效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技术推广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推广策略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技术推广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效果。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高空气球智能管理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结合 (略) 先进气 (略) 高位视频监控数字化优势,组成高空气球智能管理技术团队。 技术负责人姓名 吴倢弢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略)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否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略) (略)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山阳镇杭州湾大道1228弄1号 注册资本(万元) 67.(略)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略)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略) 1118号12幢北半幢4楼 注册资本(万元) 0.(略) 企业类型 (略) (其他内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面议 面议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1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 (略) 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