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歙县富资水许村至丰口治理工程 | (略) 歙县许村镇至丰口村 | 歙县水利局 | 黄山 (略) | 本项 (略) (略) 歙县许村镇至丰口村,治理河道为富资水。项目总投资4780万元,项目主要为河流综合治理、堤防护岸工程属于防洪治理工程,全段均为歙县富资水流域,治理长度9.65km。治理起点为许村镇坊溪桥(K0+000),治理终点为丰口村(K9+6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清淤疏浚工程 对本次治理河段范围内存在淤积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桩号K0+000~K9+650),清淤疏浚总方量为10.22万m3。 (2)清障工程 本次设计对富资水许村至丰口段进行全段(桩号K0+000~K9+650)清障,清障方量共计约2.26万m3。 (3)护岸工程 针对现状护岸存在的问题及河道所处地段、重要程度、功能作用确定各个河段岸坡整治类型及工程措施。本工程新建护岸总长度为6.835km,共设置6种岸型。 (4)跌水堰工程 在本次治理范围内涉及2座跌水堰的拆除重建,分别为下莆田村跌水堰及竹溪村跌水堰;涉及1座跌水堰的堰面改造,即昉溪跌水堰。 (5)桥梁工程 在本次治理范围内涉及2座桥梁的拆除重建,分别为小圩新桥K4+510及跳石2#桥;新建1座桥梁,即沙塍新桥。(桩号K3+130新建1座桥梁,为沙塍新桥;小圩新桥K4+510;跳石2#桥桩号K7+630) (6)下河埠头工程 本次设计拟在治理范围两岸布置32座下河埠头。 | 项目仅施工期产生环境影响,施工废气颗粒物经洒水抑尘等措施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周边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家肥使用,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与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废水不外排;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挖掘机等设备,采取围挡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项目固废包括主要为隔油池油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土方弃渣。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主要为施工废料,钢材边角料、木材下脚料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工程弃渣(约11.2308万m3)运至弃渣场堆放,弃渣包括开挖未回填部分的土石方以及清淤清障产生的淤泥(干化后运至弃渣场),弃渣场位置拟定于歙县桂林镇大牛山矿区(废弃矿山)。根据底泥环境现状质量监测数据,底泥未受到重金属污染,故本工程弃土考虑用做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复垦、复绿,满足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要求,平均运距约12km。 隔油池油渣暂存于危废专用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该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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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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