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 (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2020〕837号)中规定的未纳入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合财购〔2021〕825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选择不公开方式进行,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二)采购流程:1、 (略) 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2、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3、 (略) 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二、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ZJXZXCG*
2、采购需求:
为做好双丰产业园初步设计服务工作,拟采购规划设计服务单位,协助做好公开招标前的初步设计服务工作,按照方案、业绩、报价等三个方面综合评选设计单位,设计服务价不超过29.*元。
设计服务内容包含:环双河水库步道、游线、配套用房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无动力设施、游船码头、铁索桥等专项设计服务等内容。
报名时同步递交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整体规划设计,环双河水库步道、游线、无动力设施等方案设计内容。
3、付款方式:
(1)方案设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的45%;(2)初步设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的90%;(3)本项目招标配合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的100%。
三、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3、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资额*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本次采购的设计项目属于同一范畴,包括“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类项目亦可)
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资额*以上的无动力设备采购项目业绩1个。(注:合同中应包含无动力设备设计内容。)
报名时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证明投资额等内容的,还需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等能证明项目投资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须符合下列情形
1、报名日起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不得有以下情况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略) 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仍在限制期内。
(四)诚信约定
递交自荐材料视为自荐人对采购人作出了自身符合以上条件的承诺,若被举报查实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失去参与资格,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是
五、自荐材料提交
(一)书面材料准备:
材料应当充分证明自身能够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货物或服务,并完全满足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设计方案草案。以联合体参与的,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略) 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交后不退。
(二)递交和查验原件:
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递交书面自荐材料时现场查验联系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材料。
(三)递交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之前
2、材料递交地点:造*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办公室
采 购 人:唐委员*
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孙主任0551-*
3、评价小组会商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择期举行,会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结果。
造*乡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