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社坛水厂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29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 (略) | 扩建社坛水厂规模为6000m3/d,扩建建筑物包括综合用房、无阀滤池、网格反应斜管沉淀池、废水池等;新建高位水池1座,新建集成化泵站4座,改造现状泵站3座,新建及改造DN50-DN200给水管道总计长度116.46km及其附属设施等 | 540日历天 | 合格 | 2023年7月18日 | *.29 | 张力芳 | 建造师证 | 渝*4 | *.81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