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规划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实现“阳光规划”,现对章利均——厂房变更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
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章利均地块位于暨阳街道江龙村,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669.3平方米,属于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本次申报厂房局部变更,
机房高度在原基础上加高1.7米,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变更联系单。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5-#
057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章利均变更.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