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组织招标的织金县金风凰山至箐脚等3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编号:E*T8),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2) | 主要 人员 | 30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项目经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强制性要求的得9分; 2.项目经理每提供1个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工程相关施工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项目总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强制性要求的得9分; 2.项目总工每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略) 工程相关施工的,加6分,最多加6分。 |
现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2) | 主要 人员 | 30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 15分 | 项目经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强制性要求的得15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 15分 | 项目总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强制性要求的得15分; |
注:(1)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的条款,可忽略;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
(3)请各投标人随 (略) (略) 网站发出的补遗或澄清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织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贵州 (略)
2024年08月15日
文件预览:
织金县风凰山至箐脚等3个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补遗书1号(织金县金风凰山至箐脚等3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