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环办〔2022〕140号)的实施程序, (略) 江北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4日受理及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该项目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受理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馈意见,或自拟审批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江北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 类别 | 受理 日期 |
1 | 紫外线水质处理器建设项目(一期) | (略) 江北区寸滩街道港安二路曙光工业园E区 | 蓝石精密工业(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工商大学环 (略) | 告知承诺制报告表 | 2023-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