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拟对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根据《 (略) 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2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各街道(镇)摸底情况,2022年我局将为辖区内7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不超过2000元/户的标准实施,预算为*元。(包含项目入户摸底费用、产品费用、送货及安装费用,采购人不另外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余任何费用)。
三、项目内容
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坚持 “一户一方案”,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改造,对不愿意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可釆取为老年人配备轮椅、助行器、拐杖、凳拐、智能穿戴装置等适老化设备的方式进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清单见附件1)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质量要求、服务要求和履约验收
(一)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二)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拿到确定的老年人家庭名单60个工作日完成入户调查评估,入户调查评估完成后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改造服务。本项目采购的适老化改造相关货物有质保期的按实际质保期执行,无质保期的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一年。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改造后需分户建立一户一档改造档案。
(三)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售后服务事宜,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安装调试达到老年人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定期维护、终身维修等。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
(四)履约验收: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六、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评分标准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简介;
(三)竞争性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本人参加可不提供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五)报价表;
(六)实施方案
(七)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清单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九)过往业绩及证明材料
(十)项目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的资料清单
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一起密封,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谈判项目名称、参加人全称。
十、报名、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2年11月16日—11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略) 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 (略) 9号<数据中心>609室现场报名。完成报名的供应商请在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点30分前到达数据中心609签到,并且把响应文件送达620会议室。迟到或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则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此次项目磋商。
十一、磋商要求
(一)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需至少3家。
(二)本项目为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本次磋商由采购方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各供应商的最后综合得分采用参加评委分别打分的平均值。
(四)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五)若第一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业主方则决定综合评分得分第二名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结果公告
项目评审小组按照谈判公告逐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评分。当场向供应商公布其得分。中标单位在三 (略) 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