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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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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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小 (略) | 生猪养殖项目 | (略) 文登区圣海路西、北廒村村北 | 烟台鲁达 (略) | 项目投资8320万元,总占地面积44199m2,主要建设4个总建筑面积为12672m2的生产化养殖车间,并配套相关粪污处理设施,购置养殖设备32台(套)。项目建成后,存栏生猪共计8225头,年可出栏生猪15000头。 | (1)大气环境: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火炬燃烧废气。项目产生的沼气经脱水、脱硫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火炬燃烧排放。夏季沼气充足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0.22mg/m3、6.32mg/m3、0.84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项目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采取粪污处理系统及管道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加强绿化、未净化沼气经沼气净化装置脱硫脱水后暂存于沼气柜、控制养殖密度、合理搭配饲料、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要求。 (2)水环境:场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沟,采用明沟外排至厂区外。废水主要包括养殖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粪沟泡粪废水、猪舍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污水采用暗沟输送至黑膜厌氧发酵池处理后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后用于施肥期还田,不外排。 (3)声环境:项目主要声源来自猪群叫声、猪舍降温配套正压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给猪群创造一个舒适愉悦的环境来减少猪叫声、场区周围及猪舍周围种植降噪植物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昼间≤60 dB(A),夜间≤50 dB(A),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有生活垃圾、猪粪、沼渣、废脱硫剂、废干燥剂、病死猪、废防疫器具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理 (略) (略) 进行焚烧处置。生活污水、猪粪、养殖废水(包括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粪沟泡粪废水),经黑膜厌氧发酵池厌氧发酵一段时间后,形成沼渣、沼液施用于周围农田;废脱硫剂、废干燥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病死猪委托暂存于病死猪暂存间后委托威海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防疫器具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转运处置。 |
2. | 文登区绿洲养殖厂 | 生猪养殖项目 | (略) 文登区界石镇南截山村西南600m处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在原备案项目的基础上建设生猪养殖项目,占地面积19557m2,总建筑面积17478m2,主要建设猪舍、饲料库、隔离间、消毒间、厨房、餐厅等辅助用房,购置加热器、水泵、风机、水帘等设备117台/套。项目年出栏10000头生猪(成猪)。 | (1)大气环境: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堆肥棚恶臭及火炬燃烧废气。项目堆肥棚恶臭经有效收集由生物滤塔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分别为0.216mg/m3、0.023mg/m3,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产生的沼气经干法脱硫处理后由火炬燃烧器燃烧后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夏季沼气充足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45mg/m3、59.73mg/m3、9.38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项目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采取选用优质易消化的膨化饲料原料、添加益生素等来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转化率来减低排污量、猪舍进风系统采用过滤后的洁净空气、猪舍内、厌氧发酵池四周、堆肥棚四周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清除场区粪污、污水全密闭输送、猪场生产区四周种植绿化植物、厌氧发酵池、粪污处理系统及管道密闭等措施,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要求。 (2)水环境:场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汇集到场区南部和北部东西走向的雨水管道,向东排放至外环境。养猪大棚无废水产生排放;猪尿、猪舍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由污水管道进入污水池厌氧处理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后施肥还田,不外排。 (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猪舍风机、空气能供暖系统压缩机、水泵、降温循环水帘、抽粪泵等,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同时部分设备置于猪舍内、喂足饲料和水,避免突发性噪声、在场区内设置绿化,隔离吸收噪声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昼间≤60 dB(A),夜间≤50 dB(A),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有猪粪、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猪检疫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废弃包装材料、废脱硫剂、空气能供暖系统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反渗透膜、过滤件、职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理 (略) (略) 进行焚烧处置。猪粪堆肥完成后在对堆肥棚覆膜暂存,用于企业租赁的田地施肥;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日产日清,在厂内危废库冰柜内储存,委托威海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废塑料袋、废纸箱、废蛇皮袋等各种原辅材料的包装物)、废脱硫剂、空气能供暖系统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反渗透膜、过滤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全部综合利用。空气能供暖系统产生的废矿物油、猪检疫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消毒剂包装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