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4〕5号)《关于开展2 (略) 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温乡振函〔2024〕2号)和《关于开展2 (略) 级乡村工匠申报和县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泰农〔2024〕91号)等文件精神,确定夏*菲等24人为2024年度县级乡村工匠(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泰顺县教育局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泰顺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9月18日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