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汀溪水库:
报来《 (略) 汀溪水库关于审核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厦汀水〔2024〕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投资 (略) 项目代码:2020-*-78-01-*)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区,起于汀溪水库引水隧道末端出口,终于旧324国道,设接水口与大嶝输水管连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迁建原水管道及其附属物等,总长14.16公里,管材选用钢管,工程规模为7.80立方米/秒,其中:
1.新建主管起于汀溪引水隧洞末端出口,终于旧324国道,设接水口与大嶝输水管连接,管长10.84公里,管径DN2200。包括明挖埋管段6.76公里,尾水隧洞套钢管段长1.37公里,顶管段长2.71公里;
2.新建1#支管从放水涵洞末端至汀溪水厂管道沿总干渠左侧坡脚布设,管长1.66公里,管径DN600、DN1200;
3.新建2#支管 (略) 连接城东泵站,管长0.76公里,管径DN2200;
4.改造3#支管从猴石山一支渠分流口至梅山水厂,管长0.90公里,管径DN1200;
5.沿线设置6处连通口与现状管渠联通。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