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略) 吉水县城西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吉安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西 (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 (略) 吉水县城西工业园,项目中心坐标(E115°5′23.273″,N27°15′15.955″)。项目总用地面积*m2,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智能刀具柜5000台,年产RFID智能文件柜6000台,年产快递柜8000套的生产规模(合计年产智能设备*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涂线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项目喷涂线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吉水工业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赣江。 2、废气:本项目切割粉尘、金属打磨粉尘、腻子打磨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芯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G1排放;脱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一根8米高排气筒G2排放;固化炉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G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喷粉房、固化炉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抑制。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润滑维修,对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护措施。设备均设置于室内,经室内墙壁屏蔽和吸声处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废屑、金属边角料、收集金属粉尘(收集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金属打磨粉尘)、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物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槽渣、污泥、收集腻子打磨粉尘、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物、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分类收集,集中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