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公告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以非现场表决方式进行。非现场表决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发送至钉钉APP“ (略) 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群”。
本次有表决权且参与表决的债权人共5户,其 (略) 裁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4户、已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户。在债权人会议主席监督下,经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5人,占有表决权人数的100.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