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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 (略) (略) 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常青街20-1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繁荣街16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三、服务标准及要求(一)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1、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2、供应商负责给服务人员配备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动用品、用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操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保洁耗材由采购人承担。3、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4、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5、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三次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供应商所雇佣的物业人员出现任何劳动争议、人身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供应商应对所雇佣的物业人员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二)对服务人员的要求: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等不良记录、服从指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2、具备完成服务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3、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快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或流程,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4、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6、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及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三)物业基本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及标准: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重大活动后勤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四)会务服务内容及标准:各项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要求:按标准为各会议提供相应的会务服务,保障会议及相关事宜平稳进行。会议受理,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
合同金额: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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