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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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平舟镇基哈村 | 平塘县旭 (略) | 贵州 (略) | 电压等级220kV;主变容量最终1×200MVA,本期1×200MVA;220kV最终2回进线、1回出线,本期建成3回(1回至500kV独山变电站,1回至大塘镇光伏升压站,1回至卓阳光伏升压站);35kV出线:最终8回,本期建成8回(6回至平塘鼠场光伏,2回至储能场);储能场:建设5.1MWh储能系统16套,单套由14套368.84kWh电池簇组成,同时建设空调、变流器及升压器;SVG无功补偿最终1×±40MVar,本期1×±40MVar | 施工期: ⑴生态环境:①项目建设使占地范围内原有耕地、田坎将被升压站所替代,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还直接导致了区域地表裸露面积增大、加剧水土流失,同时降低农户庄稼收成。项目站址占地面积量少,建设完毕后站区绿化、地面硬化等构筑后,将避免水土流失加剧影响;对于占地导致的农户庄稼收成减少,业主将根据占地范围内庄稼收成量及当地赔偿正常对农户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因此,项目建设导致的土地利用变化量极小,所带来的水土流失、农户庄稼收成影响较小,属于可接受的。②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将对站址外北部、西部灌丛区域野生动物受到惊吓而逃窜。项目施工期较短且施工范围小,站址用地类型为农用地(耕地、田坎),无野生动物活动和筑巢。项目站址区域分布 (略) 及大范围耕地,人类活动较频繁,区域野生动物极少。因施工受到惊扰的极少量动物将向项目北部、西部连续山脉相同生境迁移。③项目基础开挖将导致地表裸露、土体松散,土壤抗蚀能力降低,引发水土流失,同时开挖出的土石方和表土堆放不当也将造成局部水土流失影响加剧。对于水土流失: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在大风及雨季施工,开挖土石方集中堆放,用于场地回填及覆土,物料等堆放设置围挡、加盖篷布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土石方的开挖按照所需范围和开挖方法进行开挖,避免大面积开挖空置导致地表裸露,开挖区周边用挖掘机夯实。④项目站址占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有景观空间结构,使土地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改变局部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占地影响仅体现在建设期间,站区建设完毕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间将不会再发生变化。项目设施、场地等占地相较区域土地较少,不会造成明显差异性,施工时应严格施工范围,禁止在施工范围外新增占地内容。在项目施工结束投入运营后,施工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⑤项目施工将导致站址区域旱地被升压站设备、设施等替代,改变其原有景观系统。项目站址占地面积较小,不在主干道、铁路及风景名胜区可视范围内,对景观视觉产生的影响较小。⑥项目站址原为旱地,范围内主要植被为1年两熟的玉米——油菜作物植被。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站区内人工种植长期、稳定的绿化植被替代站址区域原有间断性、规律性作物植被,同时站区地面将以混凝土进行硬化,有效避免水土流失。因此,项目施工对植被的影响较小,在项目建成投运后,站址区域以人工种植绿化恢复,对植被的影响较小。⑦项目占地量较少,且占地范围内均为农用地,主要为庄稼、杂草等,损失生物量较少。 ⑵废气:①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对车辆通行速度限值、定 (略) 、 (略) 面清洁等方式降低扬尘,在大风、干燥天 (略) 面洒水,采取措施后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堆场、建筑材料堆场及裸露场地等会产生风力扬尘,通过材料和土石方加盖篷布减少露天堆放、大风天气和干燥天气洒水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③混凝土搅拌产生扬尘通过在搅拌时及时加水避免粒料露天堆放时间过程产生扬尘、避免在大风时搅拌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混凝土搅拌扬尘,采取措施后混凝土搅拌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④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材料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通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机械设备,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废水:①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基哈村村民点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进行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洗手、洗脸等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施工场地降尘洒水;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②项目施工基础及结构浇筑、养护、混凝土搅拌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⑷固体废物:①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桶型生活垃圾桶收集,定期送基哈村村民点生活垃圾集中放置点放置,由平舟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②项目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完毕(含站区、 (略) ),无土石方外排。 ⑸噪声:①设备、材料运输车辆匀速慢速行驶,在经过村寨是禁止鸣笛。②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声源,承包商应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③禁止在夜间(22:00~06:00)施工,若因施工阶段需要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张贴公示周边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④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工作状态。⑤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粘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营运期: ⑴生态环境: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站区电气设备放电噪声、电磁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通过构筑围墙、站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及电磁辐射的影响,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⑵废水: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及厨房餐饮废水(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后)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同时满足GB/T*-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站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⑶废气:项目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办公生活楼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满足GB*-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⑷噪声:加强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种植高大树种树木隔声。 ⑸固体废物:项目管理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式收集桶收集后集中放置站区垃圾集中点,委托平塘县平舟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较少,委托环卫吸粪车抽吸处置,不外排;项目变压器更换下的蓄电池、储能场更换下的电池簇均属于危险废物,由蓄电池和电池簇更换单位更换下后回收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⑹电磁环境:①将站内电气设备接地,适当增加建筑中连 (略) 的钢筋,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 (略) 的截面等,以经济有效地减少站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②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少尖端放电产生火花;③保证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④采用性能好的绝缘子、中性隔离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设备,以降低静电感应并降低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从而有效降低无线电干扰水平;⑤营运时应加强管理,确保各电气设备均处于正常情况下运行,避免在故障情况下运行造成较大电磁辐射影响周边环境;⑥应加强站内绿化,以达到削减噪声和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搞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2、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含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公示版.pdf | |||||
评估意见 | 黔环评估表〔2022〕584号:关于对《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8.31修改)(1).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