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法院随机选取鉴定机构的公示
我院审理的(2024)云3123诉前调1号盈江县弄璋镇人民政府与被告闫贵芳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略) 对外委托鉴定:
对弄璋镇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施工行为与闫贵芳房屋损害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一、委托方式
由盈 (略) 随机抽取并委托鉴定机构。
二、报名条件
1、取得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鉴定资质,在“ (略) (略) ”注册并审核通过;
2、机构报名范围“注册地为云南省内德宏州外”;
3、报名机构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检测资质。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24:00时止。
四、报名方式
(略) 上报名方式,报名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略) (略) ”进行报名。
五、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本院定于2024年3月15日9:00分通过“ (略) (略) ”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 (略) 上随机摇号确定本案评估机构;
2、若只有一家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案鉴定机构;
3、报名的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可通过“ (略) (略) ”查看摇号结果和摇号过程,随机选定机构的结果,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4、接受过上述委托内容的鉴定机构,按规定应自行回避;
5、经过摇号选定的机构,请及时查看“ (略) (略) ”摇号结果,于两个工 (略) 对外委托案件承办人联系;
6、经过摇号选定的机构应依据法律程序规定在时限内完成鉴定、评估工作,如因机构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一切法律后果由机构自行负责。
联系人:德宏州盈 (略) 立案庭 刀汪宏
联系电话:0692-*、*
德宏州盈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