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产权网上挂牌招租公告
河产交〔2024〕挂字第23号
项 目 详 情
招 租 条 件
1.意向承租 (略) 内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意向承租方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成立时间不得低于5年。
3.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成交后,该租赁标的出租用途为:经营电子产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针纺织制品、工艺品、玩具、机械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包装材料销售及制造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
5.竞租结束确认承租方后,10日内承租 (略) 源 (略) 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报名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移交方式:成交(或合同到期)后一周内,出租方负责清场后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
7.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按照出租方指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具体情况详见《租赁合同书》范本。
如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报名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标的的品质和瑕疵本平台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均以有关部门的评估报告为准,详情请到业务受理大厅产权窗口查询标的物的相关资料。)
项目现状图
(厂房7)第1、4层
(宿舍B、C)C栋2楼5间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