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邑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度财务收支内部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CWBBSJ_*
单位:大邑 (略)
发布时间:2024-12-13 13:50:03
项目负责人:肖霞
项目标的(万元):6117.1
预计服务金额(元):*.0
提供服务的机构数量:1
服务开始时间:2024-12-18
服务结束时间:2025-01-17
响应期:3天
开标时间:2024-12-17 00:00:00
服务内容:对大邑 (略) 2021-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决算数6117.*元)(包括但不限于2021-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内控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提供相关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书。
所需服务机构类型:会计师事务所
要求说明:一、报价超过本项目预计服务费的 (略) 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中最低价中标。 二、报价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略) 提交电子档) 1.报价确认单 2.营业执照 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过往业绩介绍 5.从业人员情况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6.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