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 (略) 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5日-11月7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0917-#
附 件:2024年宝鸡市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名单(第一批)公示表
公示第一批报废以旧换新通过名单(4.24-10.24).xlsx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