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粤采招【2024】-001
项目名称: (略) 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8页第2.2项,和第26页第10.12项,该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4200万元, (略) 场价较多,且因超过招标人设计限额引起的变更由中标人无偿修改,是否难以按质按量完成?
答: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暂定约22000平方米。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安工程费暂估3000万元~4200万元,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控制设计限额。
2. 问:“关于项目服务期:(1)设计(含报批时间):①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②初步设计成果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中心审核”
请问这两个设计阶段期限为15个日历天内,是否过短?15个日历天是否包含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但这部分不属于设计单位的权限,如果包含报批时间,是否合理可行?
答:本项目服务期为经招标人考虑后的合理服务时间,以上两阶段的时间要求均为送出审核时间,未包括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时间。
3. 问:关于“招标文件第81页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见本合同第18条。”
关于赔偿方面,按国家现执行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设计人违约责任条款:“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本项目设计费总额”。这也是多家设计企业的共识,设计单位仅提供设计服务,希望对赔偿有上限,如果赔偿按工程费计算,企业风险较大。是否可协商约定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结算总额?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 问:招标文件中P108提到建筑物使用功能为商业金融、办公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请问目前业主有明确的业态、功能与面积占比吗?
答:暂未明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设计。
5. 问:招标文件中P33提出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请问技术标也是A4幅面吗?横板或竖版都可以吗?
答:请按招标文件P33页3.8.1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进行编制,遇到有大于A4幅面的图文材料时,应按A4幅面进行折叠。”执行。采用横版或竖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不作强制性要求。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中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修改内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 | 1. 2024年1月23日12时00分前。 | 1. 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前。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评标办法 中的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 50 页~第 51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修改内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4、拟派的项目专业团队人员专业及技术能力(除项目负责人外)(10分) | 【①以上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两个或以上专业人员岗位。 ②提供有关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明资料须与该人员的参保证明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近半年,即2024年 月至 2024年 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同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①以上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两个或以上专业人员岗位。 ②提供有关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明资料须与该人员的参保证明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近半年,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同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
3、现就《招标文件》P114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的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第 11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修改内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建筑行业 诚信档案 |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天内其中一天的诚信查询结果)。投标人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天内其中一天的诚信查询结果)。投标人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略) 顺德区龙江镇坦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粤辉工程造 (略) |
地 址: (略) 顺德区龙江镇坦西接龙大道1号 | 地 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林小姐、温小姐 |
电 话:0757-* | 电 话:0757-*、* |
传 真:/ | 传 真:075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3.com |
时 间:2024年1月24日 | 时 间:2024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