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委托第三 (略) 桥垃圾处理厂渗滤液项目
结果公告
永信 (略) 受虞城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的委托,就虞城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委托第三 (略) 桥垃圾处理厂渗滤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委托第三 (略) 桥垃圾处理厂渗滤液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629号
3、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4-4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9月03日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09月24日
2、评审地点: (略) (略) 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刘莉莉,夏佰芳(业主代表),司满想,郭晨曦,付秀晔
四、评审结果
经虞城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河南 (略)
中 标 价:*元 大写:*佰***万*仟*佰***元整
注册地址: (略) 二七 (略) 北、兴华南街西3幢1单元15层1502号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虞城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委托第三 (略) 桥垃圾处理厂渗滤液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 (略) 桥垃圾处理厂渗滤液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河南 (略) :在符合性审查中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服务内容要求,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 (略) ;主观因素评分:47分;客观因素评分:21分;投标报价算分:9.9分;最终得分:77.9分
2、投标单位:河南 (略) ;主观因素评分:41.4分;客观因素评分:21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72.4分
3、投标单位:河南省 (略) ;主观因素评分:47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7.85分;最终得分:60.85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收费金额:*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虞城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0-*
地 址:河南省虞 (略) 西段
代理公司:永信 (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略) 湖滨 (略) 长福豪富华大厦7楼
永信 (略)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