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 (略) 第二水厂至高新区供水管道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第二水厂至高新区供水管道工程
2.实施机构: (略)
3.项目概要: (略) 第二水厂至高新区供水管道工程,项目起点于第二水厂沿着新325国道、S277省道和S540省道至港务大桥。新建供水管道总长约40km,其中DN1600管道约1.9km、DN1200管道约28.1km、DN1000管道约1.8km、DN800管道约8.2km。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安装阀门、砌筑检查井、顶管工程、路面、边沟修复工程及附属工程。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10号
联系人:陈立中
电话:0662-*
传真:0662-*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分析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 (略) 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于2022年10月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