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略) 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2、物业持有和转让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教育用地。 3、建设管理要求: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应低于60%。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不低于一星级,若该地块内建设工程总投资额达1亿元及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及以上应当在设计、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8%,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7%。 4、绿化管理要求:绿地率为35%。 5、民防管理要求:该地块建设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符合地上总建筑面积10%小于1000平方米的或该项目不设地下室等不宜修建的情形,按地上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6、物业管理要求:物企用房按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配置,不低于100平方米,业委用房不低于30平方米。 7、水务管理要求:如该项目达到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的阀值,须在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2年02月14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 (略) 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 (略) (略)
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规划 (略)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021- ***
联 系 人:张瑜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 (略) 网站(g *** )及上海市土 (略) (上 (略) (略) )予以发布。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