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略)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 (略) 光伏助剂 及微球膨胀剂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片区
项目概况:湖 (略) (以下简称“湖南方鸿 ”)成立于 2024 年4月,是湖 (略) (略) 。公司占地面积*m2(合164.9亩)。2024年, (略) 丰富的资源和技术,将总公司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此举有助于增强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扩大产品生产规模,优化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生产成本, (略) 场竞争力。湖南方鸿投资 * 万元在湖南省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一套 * 吨/年 BIPB 交联剂装置,一套 *吨/年TBEC /TAEC共用生产装置,一套5000t/a 微球膨胀剂生产装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江南镇儒溪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305 室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寄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至我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9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湖 (略)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