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煤制氢部及运行四部酸性水储罐除臭钝化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惠州石化煤制氢部及运行四部酸性水储罐除臭钝化服务 | 1.采购范围:2025年煤制氢停工大检修灰水储罐742-T-301、酸性水储罐742-T-101,及运行四部酸性水储罐115-T-101B的FeS钝化、除臭、清洗服务。 2.主要技术指标: 2.1为2025年煤制氢部及运行四部提供设备清洗钝化除臭服务,根据(略)方检修总体计划,按照(略)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在在保证安全、质量、及环保的前提下完成清洗钝化除臭服务。 2.2清洗质量达标,即设备清洗后表面清洁无杂物,不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现象,设备内无硫醇、氨氮、有机胺等恶臭。 | 2025年1月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且成立满三年;(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工业设备清洗单位能力证书A级;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2项大检修清洗钝化业务同类项目(同等或略低加工规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合同相关内容(至少含签订时间、(略)方企业、合同范围、合同验收资料、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信息)复印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服务验收资料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验收资料应为“验收证明或发票或结算清单”。 4.非海油禁用名单、不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人无关联关系。 5.其他: 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炼化采办共享中心惠州石化派驻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