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Y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执法执勤车辆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服务内容及要求“2.合同期内租赁车辆要求:” | 2.合同期内租赁车辆要求: (1)车龄在一年以内,产权属于供应商的5门4座新能源汽车: ①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使用充电电压为220V及以上,拟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在交付时向采购人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②车辆充满电后,续航里程≥300KM。 ③新能源汽车必须为5门4座纯电动汽车,车辆具备电子助力转向,电动门窗,空调系统,暖风系统等 ④每辆车配备:≥2.2KW移动充电器一只; ⑤每车配置“生态环境执法”定制车贴,座套、脚垫、太阳膜; ⑥新能源汽车车辆长度:≤4000mm (3)提供给采购人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牌照,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括全额车损险、*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及以上驾乘险及相关险种的不计免赔。 (4)交付时所有车辆必须无任何违章记录。 | 2.合同期内租赁车辆要求: (1)车龄在两年以内,产权属于供应商的5门4座新能源汽车: ①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使用充电电压为220V及以上,拟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在交付时向采购人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②车辆充满电后,续航里程≥300KM。 ③新能源汽车必须为5门4座纯电动汽车,车辆具备电子助力转向,电动门窗,空调系统,暖风系统等 ④每辆车配备:≥2.2KW移动充电器一只; ⑤每车配置“生态环境执法”定制车贴,座套、脚垫、太阳膜; ⑥新能源汽车车辆长度:≤4000mm (2)提供给采购人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牌照,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括全额车损险、*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及以上驾乘险及相关险种的不计免赔。 (3)交付时所有车辆必须无任何违章记录。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了以上更正信息,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 (略) 右 (略) 82号
联系方式: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右塔11楼
联系方式: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彩玲
电 话:0776-*